曾有诗云:“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每当浪漫唯美的爱情走向凄惨结局时总能让人唏嘘不已。在婚姻的终点,资产分配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如何合法合规地分配资产?如何确保另一半没有隐匿财产?这些都是拥有海外物业的投资者在离婚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那么今天大家就跟聊房产网一起来分享一下加拿大离婚财产的分配政策吧!
加拿大当局对离婚后的房产分配方式秉持着“平等分配”的态度,即使夫妻双方中某方为全职奶爸或是全职太太,在离婚资产分割的情况下都享有相同的权力。“平等分配”的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这个房产是否为房产所得者的主要居所。如果房产为主要居所,分得房产的人就不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这是因为加拿大法律规定当地居民不需要为其主要居所缴纳该项税种。反之,如果房产被用来出租给他人以获取收益,得到房产的人则需要缴纳该税。
举个例子小张夫妇有两套房产,离婚后每人各分得一套,鉴于这两套房产分别为两人各自的主要居所,所以他们都不需要交资本利得税。但如果小张将房子出租给他人以赚取租金收入,其就需要缴税。
隐匿婚姻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一件罕见的事情,当夫妻某方在离婚时不愿意按照加拿大法律规定分配房产时,其就有可能隐匿婚姻财产。婚姻资产隐匿在加拿大是违法的,隐匿方一旦被发现轻则会被处以罚款或是直接丧失资产的全部所有权,重则会被判刑送入监狱。
虽说如此,但查实另一半是否有隐匿财产是一件比较困难且专业性较强的事情,建议各位在这个过程中聘请专业人员,例如法务会计等。法务会计常通过资产调查(在专业的数据库里检索被调查者在全球的资产持有情况,包括房产、股权等)、电子信息取证(使用GPS、摄像头等现代电子工具获取信息,以分析被调查者的资产状况)等方式进行调查。法务会计的调查成功率很高,因此它的收费也比较贵,常为2.5万-6万加元。除了法务会计以外,感兴趣的朋友还可以寻求私家侦探的帮助。
好了,关于加拿大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我们就暂且说到这里。若各位朋友想了解更多海外置业咨询欢迎关注、收藏本网站~!